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754
中新网11月12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近日印发关于明确基金会名称不使用字号有关情形的通知。通知明确,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新登记的基金会名称原则上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事)业领域、组织形式依次构成;确需不使用字号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情形:
一是有相应的业务主管单位,并就基金会申请人提出确需不使用字号的申请出具审查同意的意见和理由;
二是业务范围明确、清晰、聚焦主业,主要为协助业务主管单位履行相关特定职能;
三是申请人应当在基金会所属行(事)业领域内具有广泛影响力和代表性,拟任负责人具备与履行基金会管理职责相关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
四是不使用字号不会使公众产生误解。 【编辑:房家梁】 新闻结尾
妈妈说她结扎了没事了,如何看待现代家庭的生育观念的相关文章
2024“远东杯”国际帆船拉力赛落幕 俄罗斯七英尺队成“六冠王”的相关文章
习近平:中国同马来西亚隔海相望 两国友谊传承千年
探寻广西桂林回族乡潜经村“民族团结”的幸福密码
国庆假期旅游市场有多火爆?一组数据带你了解
演唱会买到“柱子票”,能退票吗?
电影“新大头儿子6”首映 蔡国庆父子演唱主题曲
浙江义乌国际商贸城圣诞用品热销海内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