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754
中新网11月8日电 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在发布会上介绍,议案提出,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财政部拟定了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调整方案(草案)。
许宏才表示,议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尽早下达分地区限额,地方政府将依法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依法做好监督工作。 【编辑:姜媛媛】 新闻结尾
草榴论坛的魅力:探索禁忌话题背后的真实心理的相关文章
今年前9个月欧盟非法入境人次同比下降42%的相关文章
边长5毫米 全球最小魔方问世
广西全面推动开展乡村振兴民宿服务认证
西安街头响起非遗鼓乐 引人驻足欣赏
(乡村行·看振兴)山西襄垣:“小作坊”撬动振兴“大产业”
广东海事部门推动编制LNG船舶移动撬装加注站建设规范
山西长治西沟村:“劳模之乡”走上振兴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