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网11月8日电 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在发布会上介绍,议案提出,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财政部拟定了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调整方案(草案)。
许宏才表示,议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尽早下达分地区限额,地方政府将依法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依法做好监督工作。 【编辑:姜媛媛】 新闻结尾
探索18cmic的潜力,助力创新行业,开启无限可能的新纪元!的相关文章
外媒:尼日利亚一油罐车发生爆炸 至少90人死数十人伤的相关文章
我国科学家领衔首次初步实现日冕磁场常规测量
秋到洮南四海湖 寒露时节白鹭飞
内蒙古草原牧民的蒙古马情缘
青藏高原唯一炼油厂通过铁路向西藏运送航煤超3万吨
国家数据局:正在配合国家发改委研究建立健全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形成机制
探访长江水上绿色“驿站”:加油购物、休闲娱乐样样有